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良好发展,掌握2025年度大创项目进展情况,根据《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介绍项目的研究进展、研究过程、研究数据、研究成果、成员分工、教师指导、存在问题等情况,科学规划下阶段的研究计划。其中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知识产权、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自查(12月17日-12月22日)
项目组按要求填报《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详见附件2)及《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成果支撑材料附于报告后,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12月22日17:00前上交《中期检查报告》及《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版到各学院。
同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https://cxcy.sjzu.edu.cn。(点击学生/教师登录,登陆后进入我的大创项目,在相应的大创项目“中期检查”阶段点击编辑申报信息上传材料。)
(二)二级单位项目检查(12月23日-12月26日)
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应专家进行检查。12月26日17:00之前,各二级单位将经审查通过的《中期检查汇总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czx_sj@163.com,纸质版《中期检查汇总表》交至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学院(基础实验大楼204)。
(三)省级国家级项目中期评审
1.国家级、省级项目
学校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评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评审工作。
2.校级项目
由工程训练与创新学院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评定结果说明
(一)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交至工程训练与创新学院,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取消项目资格。
(二)被终止的项目,项目的核心成员一年内不能再次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应材料,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弃项。
(二)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取消项目资格。
附件: 1.2025年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2月17日
(联系人:杨璇;联系电话:1884131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