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实施及成果总结工作。项目应具备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特征,选题新颖、目标明确、方案可行。具体分为以下类别:
1.学术创新类:针对特定专业领域开展理论或实验研究;
2.技术创新类:以技术革新为目标,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或改进现有技术;
3.竞赛储备类:为参加科技竞赛而开展的前期研究;
4.科学普及类:开展科技知识普及与推广的实践活动;
5.校企合作类:基于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的校企协同创新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营等创业训练环节。
(三)创业实践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双导师(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指导下,将前期创新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项目应聚焦科技型创业或商业模式创新,具备实际操作性。
二、立项范围
(一)创新训练项目
1.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自主创新研究项目;
2.依托创新基地或团队开展的综合性、创新性研究;
3.与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相关的研究项目;
4.教师科研项目中适合学生独立完成的子课题;
5.具有持续研究价值的已结题项目;
6.校企合作类定向立项项目;
7.其他具有创新价值的项目。
(二)创业项目(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立论充足、技术可行、效益可观、实践方案合理、具备实施条件。
1.商业模式创新项目;
2.跨学科融合的商业项目;
3.具有显著商业或社会价值的项目。
学校鼓励学生在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项目申报中,侧重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元宇宙、碳中和等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学生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每人限报2项(其中担任负责人不超过1项)。
2.团队规模3-5人,核心成员须为2-3年级学生(1-2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核心成员,可吸纳低年级优秀学生作为预备成员。学科团队组建应注重专业交叉,鼓励吸纳管理类、设计类、计算机类等专业学生参与,根据项目研究需求合理配置团队成员专业结构。
3.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高水平创新创业赛事。
4.根据项目需要,鼓励吸纳管理类、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学生参与研究。
(二)指导教师要求
1.资格条件
学校在聘、在岗的教职工均可担任指导教师。
2.聘任原则
(1)每个项目可配备1-2名校内指导教师;
(2)创业实践项目须额外聘请1名校外企业导师。
3.聘任管理
(1)指导教师须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全程参与项目指导;
(2)指导期间累计离校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3)各二级单位负责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架构
学校成立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4月29日前填报《主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sczx_sj@163.com。
(二)具体流程
1.项目双选/立项申请(4月25日-5月7日)
(1)学生或教师已有选题,但尚未完成团队组建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选题发布,招募指导教师或学生成员。
(2)学生或教师无选题,想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可以在发布的选题列表进行申请,项目发布者进行申请审核。
(3)已完成团队组建的项目,可直接进行立项申请操作。
登录平台及相关操作说明参见附件2、附件3。
(4)经过项目双选完成项目团队组建或已线下完成团队组建的,可通过平台进行立项申请操作。相关操作说明参见附件2和3。
2.二级单位评审(5月8日-15日)
(1)工程训练与创新学院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工作计划,确定各二级单位的校级项目名额;
(2)各单位根据须成立3人以上评审组,制定评审细则开展立项评审;
(3)按50%比例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评审。
各二级单位推荐立项总数的50%到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项目评审。
3.二级单位结果公示(5月16日-18日)
请各二级单位按时公示评审结果,并于5月18日下班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审方案(加盖公章)、公示证明材料(照片等)、《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sczx_sj@163.com。
4.省平台填报(5月19日-25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立项项目需填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s://cxcy.upln.cn/
注:省平台与校平台所填信息要求完全一致。
5.省级、国家级项目评审
学校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开展省级、国家级项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1.实施周期:2025年5月-2026年5月
2.中期检查:2025年11月30日前
3.完成时间:2026年4月30日前
4.结题验收:2026年5月1日-5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管理
1.各二级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申报工作;
2.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确保选题真实性和可行性;
3.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经费管理
1.学校为各二级单位设立专项账户;
2.各单位负责账户管理及经费报销审核工作。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要求及经费资助情况说明
2.沈阳建筑大学2025年大创项目双选流程(教师端)
3.沈阳建筑大学2025年大创项目双选流程(学生端)
4.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5.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工程训练与创新学院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杨璇;联系电话:18841316907)
(联系人:马健;联系电话:15940090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