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导师制
大学生创业导师制是指为使大学生成功创业,根据其创业过程的各阶段特点,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制度。
二、创业导师的组成和聘任
大学生创业导师与创业大学生结对遵循双向选择、自愿结对的原则。创业导师的聘任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
三、创业导师入选标准
基本条件:有创业经验并有企业实体、或常年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专家,热心社会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有责任感、使命感、以及一定理论基础。包括:成功的创业者、专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行业专家、大学中长期从事大学生创业辅导的专家。
四、创业导师的工作内容、方式和计划
主要工作任务是:引导大学生树立创业理念,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创业实践,并为其提供创业服务,对聚集的共性创业智慧和经验进行整理和传播,对创业环境建设和政府政策导向提出建议和意见。其中,创业实践主要依托创业指导基地进行。创业导师的指导方式:一对一辅导、专题咨询指导、定期培训指导、全程陪伴辅导。
五、保障措施及激励机制
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的绩效评估体系。创业导师每结对一名大学生或一个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创业阶段指导服务的,可给予一定的综合性补贴。
沈阳建筑大学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