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9日 17:06

关于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辽宁省选拔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引导发展多种创业模式,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关于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辽宁省选拔赛的通知》现将大赛组织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释放创业动能圆梦出彩人生——汇聚英才兴辽创享振兴未来

二、赛制安排

青年创新专项赛面向以高校(包括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在校生、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年龄在16-35岁之间。项目类型不限,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及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三、参赛条件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辽宁省内。有国资背景的项目不能参赛。青年创新专项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截至2026430日(不含),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

2.参赛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且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4.参赛项目具有较强的落地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5.参赛者须为参赛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每个项目参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四、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时间:20262月上旬,选拔赛启动。我校按要求成立组委会,制定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2.报名和审核

报名网址:https://218.60.152.198,截止时间:2026420日;审核确认截止时间:2026430日。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报名情况,并于4月21日下班前将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sczx_sj@163.com。

第二阶段:市级及以下选拔赛

1.市级选拔赛

时间:2026520日前完成。

专项赛原则上需采取现场项目路演方式开展市级选拔赛,条件允许可延伸到区县。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需经省级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市参赛项目进行打分排名。

各市应对参加各级选拔赛的项目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参赛项目质量。评委由市级组委会确定,各市如有需要,可向省级大赛组委会申请提供评审专家支持(专家费用由各市承担)。

2.确定参加省赛项目

时间:2026531日前完成。

各市和沈抚示范区按照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各赛道名额,推荐本市参赛项目参加省级选拔赛。各赛道参加省级选拔赛的分配名额参照近2年各市新增经济体数量、扶持创业带头人数量、创业孵化基地数量、历届大赛获奖和高校毕业生数量情况,对承办省级选拔赛的地市每个赛道增加1个名额。

第三阶段:省级选拔赛

时间:2026620日前完成。

省级选拔赛和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1.省级选拔赛

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各赛道排名前12名的项目进入省级决赛。专项赛第一创始人为高层次人才(含留学归国人员)的,经各地市推荐和组委会评定后可直接参加本次大赛省级选拔赛。参加专项赛的创业项目,第一创始人为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的在校生、毕业生,经各市推荐后,组委会将组织专家选出5个优秀项目进入省级选拔赛(不占所在市名额)。

2.省级决赛

各赛道省级决赛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2025年至今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大赛一等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创业项目,符合本次大赛各赛道报名条件的,经各省直部门推荐和组委会评定后可直接参加本次大赛省级决赛(不占所在市名额)。各赛道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参加决赛各赛道的项目均获得省赛优秀参赛项目奖。省级决赛结果产生后,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和闭幕式。

第四阶段:确定全国选拔赛项目

各赛道一等奖项目将代表辽宁省参加全国选拔赛,同时省组委会将从二等奖项目中选项目参加全国选拔赛,并组织集中培训。

五、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要点

“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宽就业新空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重点考察企业带动就业的能力,包括项目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的规模、质量,吸纳就业的重点群体,企业劳动环境与劳动关系,为劳动者提供的发展空间等要素。同时,考察项目的创新引领性、创业团队综合能力、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针对主体赛各赛道的核心定位,差异化考察项目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融合发展、职业技能赋能、满足民生需求等方面效果。

(二)评审规则要点

省级选拔赛和省级决赛项目评审采用抽签排序、现场路演、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具体评审标准及规则将在大赛组织实施细则中明确。


       附件:

       1.“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辽宁省选拔赛项目报名汇总表


工程训练与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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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杨璇;联系电话:1884131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