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推荐参加辽宁省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06月09日 11:30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2号)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示和学术交流平台现将辽宁省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开展学术交流

学校遴选、推荐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10,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开展成果展示交流

学校遴选、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10,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

学校遴选、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报名要求

以上三类项目报名参加过2022年之前(含2022年)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学术交流项目和成果展示交流项目要求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2.成果展示交流项目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项目评选

年会项目设特等奖和一二等奖,评选出“我最喜爱的展示项目”“最佳创意项目”“优秀学术论文”“优秀创业推介项目”“优秀指导教师”。

、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10日下午5点,具体参会事宜另行通知。

、项目报送

1.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详见《第十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

2.请报名项目2023年6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相关信息上传至辽宁省第十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平台(网址:http://cxcy.upln.cn/)。

3.请报名项目填写第十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意见表附件1第十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sczx_sj@163.com(邮件以参赛组别-负责人姓名-项目年份-项目级别命名)并加联系人微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

工程训练与创新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杨璇18841316907(微信同步)

马健15940090965(微信同步)


沈阳建筑大学工程训练与创新学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25号